眼下,企业最关心的是煤炭资源税的税率如何确定。9月29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实施煤炭资源税改革,将煤炭资源税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税率由省级政府在规定幅度内确定。 《中国经营报》记者获悉,在刚过完“十一”长假之后,山西、陕西、内蒙古等煤炭大省的财政厅相关负责人赶赴北京,参加由财政部牵头的煤炭资源税改革会议,而会议的主要议题就是探讨确定各地的煤炭资源税税率。 产煤大省赴京讨论税率细节 “一直在说这个事,但没有想到这么快。”12月1日起实施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这在陕北榆林做煤炭销售的张文康看来有些意外。 从2012年之后,全国煤炭价格不断走跌,煤炭刚刚止跌企稳也就1个多月的时间。 “2014年陕西省或无法推进煤炭资源税改革。”这是他和一些同行此前在今年年中的判断。张文康告诉记者,他所在企业的煤炭资源税征收标准为3.2元/吨。而如果改成从价计征,目前榆林煤炭的坑口均价在310元/吨左右,按照2%的税率计算,企业要缴的煤炭资源税每吨为6.2元,如果税率定得太高,企业的负担将会更重。 也正是如此,就在常务会议召开之前,此前不少煤炭企业曾强烈抵制煤炭资源税改革,并多次呼吁暂缓实施。 “不知道具体的税率,影响有多大也不好说。”山西一家大型煤炭企业人士告诉记者,从价计征对企业增加负担毋庸置疑。但另一方面,由于本次将制定权下放给了地方政府,而且在目前政府帮助煤炭企业脱困的背景下,预计税率不会定得太高。“可能不会高于5%。”他说。 “因为现在煤炭行业仍然很不景气,财政部门需要统计各个省份对于煤炭资源税由从量计征变为从价计征后的影响,及是否会给煤炭企业造成明显压力。”上述人士告诉记者,目前陕西省尚未明确资源税的税率,而此前有一个大致的范围是2%~10%。 据了解,在上述会议开完之后,陕西省财政厅税政处等部门将召集人手,在系统内进行多项测算,最终定下来税率后报给陕西省政府。 |